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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其

#1  [原创] 丛林法则

我以前以为“丛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意思,这几天恶补生态学,却发现没那么简单,大自然的生存机制可精密多了。读完书总有“掉书袋”的冲动,一则可以学以致用,哪怕瞎用,二则可以把书读出趣味来。看看丛林法则在人类现实世界是不是也在暗中捣了鬼?

要说清楚“丛林法则”,可以想象一下在非洲大草原、热带雨林什么的,那里发生的惊心动魄的事件,都是谁的手在推动呢?首先建立一个观念,就是生物圈是个多层次的独立体系,其中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四个环环相套的层次以生物为主体,具体而微地体现了真正的“丛林法则”。

再解释一下几个基本术语,我们可以就可以进入实质领域了。种群指特定时间占据一定空间的同种生物的集合群,如牛群、马群;群落简单地说,指一定地段中各种生物种群所构成的集合整体,如动物群落、植物群落;而生态系统可以说是由各群落+环境构成的结构有序的系统,如森林生态系统、水域生态系统。

生态学中涉及丛林生存法则的东西其实很多,我只能有所选择,而且我有自以为是、炫耀知识的嫌疑(初入门者都这毛病),这方面专家学者如果能指点一二,我是求之不得。

1)个体的“丛林法则”

•生态适应机制:每一个物种进化的方式称为生态适应,其过程也是环境对生物的一个自然选择过程。个体主要通过生理的与遗传的变化去适应环境的变化,通过适应,使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基因的异质性得到加强,同时提高对环境资源的利用效率。许多生物还具有不同程度的再生、愈合和补偿能力。

这一条恐怕就是最契合我们平时所理解的“丛林法则”了,据说长颈鹿的长脖子就是这样来的。其实这一条早就被我们人类跨越了,我们恨不得让自然来适应我们才好咧,不过,往小里说,一个人在环境里,如果能融入周围氛围,大约就能活得安全而如鱼得水,我们的老祖宗对此心领神会,不然也不会发展出酱缸文化,“适应”这玩意,是能通过遗传基因来强化的。可奇怪的是,当近代西方文化强力冲击这个社会,为什么那么多人认不清世界形势,还死抱着过时的家伙呢?这不是,适应不了变化的世界,落后了吧?

2)种群的“丛林法则”

•竞争排除原理:两个生态位(生物对某种生态因子的综合适应位置)完全相同的物种不可能同时同地生活在一起,其中一个物种最终必将另一个物种完全排除,或者使其中一个种占有不同的空间(地理上分隔),吃不同的食物(食性上的特化),或者其它生态习性的分隔(如运动时间的分隔),通常称为生态分隔,也可使两种间形成平衡而共存。

“生态位”是个很有趣的概念,如果说像温度、湿度、空间等资源可以形成多维坐标的话,“生态位”就是生物在这个坐标系中的定位。“竞争排除原理”乍一看有点类似“一山不容二虎”,可见“丛林法则”也不见得就是硬生生的血腥生存,其中暗藏了变通的生活方式。从这一条,至少我觉得我们该学会找到自己的“生态位”,如果跟很多人不同,这日子也就好过了,不会有那么多针尖对麦芒的对抗。如果很不幸,遇上一个生态位一样的人,就掂量一下,该怎么错过TA。

•阿利氏原则:一个物种种群的聚集程度和密度一样,随种类和条件而变化,过疏或过密,都可能有限制性的影响,也就是说,种群总是避免过分分散或过分拥挤,使种群内个体能获得最佳的生活和生存条件。

啊对,与控制人口是一回事呀。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跟人群保持一定物理距离(比如网络就是不错距离),别在拥挤的地方呆太久,这样能使身体和心灵更加舒展自如。

3)群落的“丛林法则”

•中度干扰假说:中等程度的干扰水平能维持高多样性,它允许更多的物种入侵和定居,而干扰过于频繁或干扰间隔期过长,生物多样性都较低。而生物多样性是遗传变异的物质基础。

对一个群体来说,要追求文化多样性,这样的社会更有活力,像罗素所说:“幸福在于参差多态”。对于个人来说,对某些异质的东西不必过于敏感,或者对于中等程度的压力不必焦虑和排斥,这些可能都是有益于成长的营养。

4)系统的“丛林法则”

•系统的自组织机制:系统存在的空间总是有限的,开放系统必然存在有外环境,系统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是经常的,环境对系统的干扰是随机的。开放系统,具有某种反馈机制,可以此来调节和控制系统。反馈分正反馈(使系统加速的反馈)和负反馈(使系统减速的反馈),其中负反馈在系统的稳定中起主要作用。

如果把一个人看成一个系统的话,每一个人都是开放系统,有必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并接受来自多方面的反馈,其中作减法的反馈意见可能起着保持机体健康的正面作用。

•生态平衡理论:指在一定时间和相对稳定条件下,生态系统内的各部分(生物、环境和人)的结构和功能均处于相互适应与协调的动态平衡,生态平衡是生态系统的一种良好状态。它的基本三要素是:时空结构上的有序性、能流与物流的收支平衡、系统自我修复,自我调节功能的保持。

[以下观点由thesunlover提供] 我的理解:“丛林法则”的重要一点是“物种平衡”。举例说:狮子与自己的食物斑马搞平衡,狮子吃饱了就不再有兴趣杀生,直到下一次肚子饿了。肚子饱时杀生既无谓浪费体力,也浪费自己赖以生存的食物。斑马如果被杀得灭绝了,自己也活不长。狮子的本能很科学。

狮子与竞争对手鬣狗(hyena)搞平衡:鬣狗经常骚扰母狮子,仗着人多抢夺母狮子的猎物。但不到万不得已,狮群的保护者公狮子一般不对鬣狗采取行动,因为与鬣狗搏击自己即使有绝对优势,还是有可能受伤,而野兽受轻伤无药可治,很有可能就是致命的。鬣狗如果得寸进尺欺人太甚,威胁到了狮子的正常进食,物种平衡被打破了,公狮子就要奋起反击,杀死鬣狗的首脑,留下其尸体(不吃)以示警告,这样鬣狗就会知难而退,收敛一阵子。双方相安无事维持着力量的平衡。这样谁也不过于霸道贪婪,大家都有一口饭吃,于严酷的自然环境下共同生存下去。

西方人认识到了“物种平衡”这一重要的丛林法则,三权分立、民主选举、言论自由、陪审团制等,都是维持民众之间、阶级之间平衡的政法机制。不断完善之,行之有效,国泰民安。而中国人缺乏这一认识,从古至今,中国人只信奉“弱肉强食”这一原始的丛林法则,成者王侯败者贼,一向讲究恃强凌弱赢者通吃,而不讲人与人、阶级与阶级之间的中和平衡。如今愈演愈烈的社会矛盾、阶级冲突,无不因此而生。

林林总总,这些一一对应的说法难免有些牵强,但我觉得不无道理,人本来就是大自然生物界的一分子,人类社会也是,和丛林里的生物最大的不同在于人类不完全受自然的摆布,在积累中形成了文化。文化的力量使我们超越本能,但本能,仍为我们的思维和行为涂上底色。

“丛林法则”里的生存智慧可不是“强欺弱,大吃小”那么简单呐。


2008-10-5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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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  

太专业了,看着头晕。我没有理论,只有天生的直觉,或曰智慧

我的理解:“丛林法则”的重要一点是“物种平衡”。举例说:狮子与自己的食物斑马
搞平衡,狮子吃饱了就不再有兴趣杀生,直到下一次肚子饿了。肚子饱时杀生既无
谓浪费体力,也浪费自己赖以生存的食物。斑马如果被杀得灭绝了,自己也活不长。
狮子的本能很科学。

狮子与竞争对手鬣狗(hyena)搞平衡:鬣狗经常骚扰母狮子,仗着人多抢夺母狮
子的猎物。但不到万不得已,狮群的保护者公狮子一般不对鬣狗采取行动,因为与
鬣狗搏击自己即使有绝对优势,还是有可能受伤,而野兽受轻伤无药可治,很有可
能就是致命的。鬣狗如果得寸进尺欺人太甚,威胁到了狮子的正常进食,物种平衡
被打破了,公狮子就要奋起反击,杀死鬣狗的首脑,留下其尸体(不吃)以示警告,
这样鬣狗就会知难而退,收敛一阵子。双方相安无事维持着力量的平衡。这样谁也
不过于霸道贪婪,大家都有一口饭吃,于严酷的自然环境下共同生存下去。

西方人认识到了“物种平衡”这一重要的丛林法则,三权分立、民主选举、言论自由、
陪审团制等,都是维持民众之间、阶级之间平衡的政法机制。不断完善之,行之有
效,国泰民安。

而中国人缺乏这一认识,从古至今,中国人只信奉“弱肉强食”这一原始的丛林法则,
成者王侯败者贼,一向讲究恃强凌弱赢者通吃,而不讲人与人、阶级与阶级之间的
中和平衡。如今愈演愈烈的社会矛盾、阶级冲突,无不因此而生。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8-10-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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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


#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10-5 08:26 PM:
西方人认识到“物种平衡”这一重要的丛林法则……而中国人缺乏这一认识,中国人只信奉“弱肉强食”这一原始的丛林法则……

真精辟 的确就是中国社会最关键的弊病之一。也许跟欧洲小国众多、中国倾向一统有关。


2008-10-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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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思

#4  

“一个物种种群的聚集程度和密度一样,随种类和条件而变化,过疏或过密,都可能有限制性的影响,也就是说,种群总是避免过分分散或过分拥挤,使种群内个体能获得最佳的生活和生存条件。“

我一个美国同事嫌硅谷人太多,搬到另一个小城住,生活质量好了许多。我怕人多的大城市,比如洛杉矶,乱糟糟的感受,想逃。即使搬回中国住,要找人少的小城住,基本生活过得去就行,但环境幽静很重要,中国也许没这种地方了。

“如果把一个人看成一个系统的话,每一个人都是开放系统,有必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并接受来自多方面的反馈,其中作减法的反馈意见可能起着保持机体健康的正面作用。”

赞同,人的一生是不断自我否定自我修正的过程。开放的心态是人成熟的一个标志。


2008-10-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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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

#5  

要是像古代那样以刀枪为武器,这么多的群体事件,政府早就被推翻了。现在他们有现代化的武器,普通百姓根本无法抗衡。

要是像古代那样的封闭社会(相对于全球化而言),环境破坏得这个样子,他们也许会有所考虑。现在他们可以将造孽的钱连同子女转到国外,食品也吃国外的,完全可以不管国内的环境。

这就是“文明的代价”(以后如把我的文章收集成集子,就以这个为题)。


2008-10-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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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6  

“丛林法则”里的生存智慧可不是“强欺弱,大吃小”那么简单呐。

对,由一只“看不到的手”在操纵,不是“人”所能理解的那么简单。


2008-10-5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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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其

#7  

thesunlover 说的这点可太有价值了,我看过"生态平衡"这节后,倒是把它放一边去了.可见还是中式思维呀.如果thesunlover 不介意的话,我把这条补充进去.嘿嘿.


2008-10-5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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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8  

更其,请尽管引用,我的荣幸!

在美国读书、生活的最大体验之一就是:平衡!具体说就是人与人之间“权力”和
“权利”的平衡,有平衡才有“和谐”。 对此我常常赞叹不已。

象眼下中国政府大力提倡的所谓“和谐社会”,完全是单方面行为,只要索取不肯付
出,你来和我,我却不去和你,说穿了就是你俯首帖耳地当顺民,任劳任怨地任凭
我统治支配、剥削压迫,这不是一厢情愿吗,怎么可能和谐得起来。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8-10-5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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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其

#9  

thesunlover,谢谢你这些睿智的观点。添加上去后,我觉得给文章画上了“眼睛”。。。诸位才子才女,如果还有奇思妙想,我统统把它们加上去,弄成一篇相对完整的关于“丛林法则”的文章:)


2008-10-5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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