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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微斯人,吾谁与归?关于VT枪击事件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ukeli

#1  微斯人,吾谁与归?关于VT枪击事件

从CND论坛转来一篇:

微斯人,吾谁与归?

廖康

年过五十的人,我们大概都想到过死。对死的思考,其实还是思考生的意义。人怎样生活才有意义?怎样死才有价值?这种话题很多人觉得太大,太抽象,尤其是我们这些从中国大陆来的人,当年被灌输过太多共产主义的伦理观念;梦醒过来,对这类问题可能麻木了、厌倦了,不愿意多想。但这些问题实在是人生最大的问题,不容我不想,尤其是在发生了弗州理工大学枪杀事件,出现了李伯莱斯库Librescu教授这种舍己救人的英勇事迹后,我就无法不思考生死问题了。

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是要作“大公无私、一心为公”的人,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教育基于共产主义的观念,即将“私”视为邪恶之源,将“公”看作善良之首。有关这种观念的文章论著多如牛毛;虽然说起来冠冕堂皇,但却无法让广大人民心悦诚服地接受。当然,也有一些青年在这种教导下成为“英雄”,为了抢救国家财产而牺牲了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事后想起来,大家都觉得不值。更有甚者,为了表现自己先进,而刻意去做好事,在行动上弄虚作假,在言辞里大话连篇。不幸应和了《道德经》中的论断:“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所以,老子告诫君王要“不尚贤,使民不争。”以前,我只觉得那些共产主义口号所提倡的伦理对普通人要求太高,难以做到。很久以后才想明白,那种伦理根本不合常情、不合逻辑。

那种口号的前提乃是:利己为恶,利人为善。这就是谬误的根源。试想,如果利己真地是恶,是不义,那利人不就是助人利己,陷人于不义吗?从利己为恶,无论如何也推导不出利人为善。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利己为善,才可以说利人乃助人为善,才是大善。其实,这本是人之常情,无需推论,正如那句似非而是的格言所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大多数人在内心深处,原本都不认为利己是见不得人的丑恶。只是在共产主义违背常理的教育把我们扭曲了以后,才会因做了仅仅利己的事情而产生莫名其妙的自责和内疚。当然,利己仅仅是常情,是小善,一个人的利己行为只要不害人,就理所当然,但是他也没有什么值得歌颂的,因为那出于任何动物都具有的本能。人之所以为人,有别于其他动物,还因为我们会思考,还因为我们会由此及彼,想到他人。所以我要再加上一句:“人仅为己,枉为人也!”

人有意识,有语言,是万物之灵长,人具有思维的能力,具有体恤他人、同情弱者的能力,这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大多数动物似乎都没有这种能力。当狮子冲向鹿群时,鹿仅知道逃跑。若有老小残弱者,落在后面,被狮子扑倒吞噬,群鹿只是站在一旁观看而无动于衷。可惜啊!那么多鹿,却不知道抵抗,任狮子把它们个个追捕,只只吃掉。倘若群鹿中有十只雄性奋起,以角抵狮,狮子大概非退不可。可惜啊!雄鹿生角只会为争夺母鹿而互抵,罕见用来自卫,更不见它们用角来保护它鹿。人若不会助人,与鹿何异?

助人,以锦上添花为下、雪中送炭为中、冒死向前为上。其中道理,不言自明。上者对自身性命有威险,不能强求。但也正因为这种行为超越了动物的本性而弥足珍贵,超越了人之常情而让我们称为大善,尊为高尚。若有人做到了,当然值得大书特书。弗州理工大学的枪杀事件不仅让我们沉浸在悲哀中,也让我们看到了光明。李伯莱斯库教授的英勇行为给我们树立起一个大写的人字,让我们感到人的高贵、人的尊严、人的希望。眼泪流过了,赞歌唱过了,我们也许还会深思,还会检验我们自己的人生。我们也许会问,他为什么能够这样做?当时他想到了什么?

李伯莱斯库教授面临疯狂的杀手,也许想到:以我教授的身份,也许能挡住这个学生,说服他不再嗜杀。他也许想到:即使我死去,也是有价值的。我已经教了几十年书,发表了上百篇文章,就算再干几年,也远远不如救护这些年轻的生命更有意义。他也许想到:我已经七十岁了,能够活过纳粹的大屠杀,这五十多年,年年都是赚来的,该我回报给下一代了。他也许想到:人固有一死,与其受病痛折磨,死在床上,还不如轰轰烈烈、痛痛快快地死去!他也许想到:死何足惧?为救护学生而死,我将名垂青史,我的儿孙会在漫长的冬夜,在温暖的壁炉旁,向他们的儿孙讲述我的光荣牺牲,我家的后人将永远因我而自豪。

更可能的是:当时,李伯莱斯库教授根本没有想那么多。那些想法,也许是平时的思考结论,也许是多年的人生信念,早已化入他的身心,成为他的本能。当时,他很可能只是想为自己的学生们赢得几分钟,走上生路。哲学家也许会说,他只是在执行康德所说的“绝对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信教者也许会说,他只是在服从上帝的旨意。普通人也许会说,他只是依照良心,做了他认为该做的事情。我以为,他大概什么都没想,只是听凭他良知的召唤,自然而然地走向了杀手。

微斯人,吾谁与归?

范仲淹要作“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圣人,我没有那么雄伟的志向,也不配管君王和社稷的大事。我仅仅希望,在平凡的生活中,充分享受每一分钟,尽我所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快乐。同时,培养我的良知,检验我的生活。如果我也够碰到那种生死关头,我希望,我的腿不发软,能够走上前去,像李伯莱斯库教授一样,为身边的人赢得几分钟,为我自己赢得永生。

2007年4月19日



[size=4]土颗粒[/size]
2007-4-1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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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  

Yes!

"更可能的是:当时,李伯莱斯库教授根本没有想那么多。那些想法,也许是平时的思考结论,也许是多年的人生信念,早已化入他的身心,成为他的本能。当时,他很可能只是想为自己的学生们赢得几分钟,走上生路。哲学家也许会说,他只是在执行康德所说的“绝对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信教者也许会说,他只是在服从上帝的旨意。普通人也许会说,他只是依照良心,做了他认为该做的事情。我以为,他大概什么都没想,只是听凭他良知的召唤,自然而然地走向了杀手。"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7-4-1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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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3  

我们练空手道,就象廖兄练击剑一样,就是反复、重覆那几个最基本动作(当然还有衍生动作)。

一旦出现情况,根本没有时间考虑(什么想起领袖、上帝、先知等),是一个“人”的立刻反应。


2007-4-19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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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

#4  

死生亦大矣,中国古人说。但观东西方历史,我觉得西方人的死更有
尊严一些。当然,最令我敬仰的是早先基督教的圣徒,他们的从容

维护了“人”的尊严,令千古瞻望!


2007-4-1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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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

#5  

西方人能从容谈自己的死,这是文化差别。我当年立遗嘱时(三十多岁时),把我妈妈气坏了,说这么年轻,胡说什么啊?后来,有些中国人突然英年早逝,没立遗嘱,给家人带来很多不便。西方中青年人没有立遗嘱的很少。

从采访的当事人中知道,他们听到枪声的第一行动是关门,把门插上。多聪明啊!


枪手要在英国,会杀死更多的人,因为我们的门没有插销。刚来英国时,更世外桃源,研究所的门从来不锁,只有一个门房。通过门房,你可以进入任何房间,包括所长的办公室。

现在治安退步了,大门要刷卡,但是,进入大门后,楼内的所有房间都不设插销。


2007-4-19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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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6  

我也立了遗嘱好多年了啊,没事的,主要是为了孩子的利益着想。

英国的门没有插销,应该有锁头吧?莫非房子太老?


2007-4-1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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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

#7  

美国倒有门栓的,但没有多重的铁门。

尊严是统合平衡努力的结果,我还是止不信想起圣教徒。

当然,还有人类智慧的导师与先哲们。


2007-4-19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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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

#8  

门有个钥匙孔,但是,我们都没有钥匙。保安有钥匙,基本不用。如果我们自己要求
有钥匙,保安会给我们。但是,很少有人想要钥匙,觉得没有必要。我老板从来不
锁他办公室的门。

同意象罔说的:尊严是统合平衡努力的结果,我还是止不信想起圣教徒。


2007-4-1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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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

#9  

如果我也够碰到那种生死关头,
是不是多了个“够”字?


2007-4-2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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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keli

#10  

好眼力。


2007-4-21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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