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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凝

#1  一个孤独思想者的自画像(自序)

一个孤独思想者的自画像(自序)

东方先哲惯以“子”名:老子、孔子、孟子、墨子,西方人也独一无二有一个 —“人子”耶稣基督。作者自谓“一个孤独的思想者”,效仿先贤,追随十字架上的人,这里姑且叫他“思子”吧。

90年代中后期,经过三四年贫病交加,含辛茹苦的日子,思子转型白领事成,一家子在新大陆总算是安定了下来。饱暖思吟欲,他开始拿起笔来 — 真的笔,不是电脑键盘,重启作家梦。

开始是计划写一个电影剧本,名为《劫持》,基本剧情为:失意音乐家大卫劫持囚禁了小提琴家梦蒂,后者以她天使般的真善美感化了前者,终于令其改邪归正。酝酿几年了,写起来挺顺,刹不住,于是决定转向往长篇小说的路子走,不知天高海深,决意要写成现代版的《罪与罚》。一气呵成未成,三四年内也码了30万左右的字,可最后的结局却是无疾而终,他忽地打住,移情别恋了。大半途而废,为什么会是这样?

小说未完成,笔倒练出来了,也算是收之桑榆。接下来十几年,他写诗,写散文,写随笔,写小说,写评论,写贝多芬。不时飘飘然:各式体裁信手拈来,虽低产但高质,当今多面手,舍我其谁也;又不时暗自叹息:你这三脚猫,什么都摆弄,却啥也不精。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你犯忌了。说不精也不尽然,实话说他的贝多芬还行,毕竟能整成这等规模的人不多。可话说回来,贝多芬评说非正式文体,很难说有多少他所孜孜以求的文学价值,更何况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 如此说有些罪过,对不起了我的偶像朋友 — 所以还是三脚猫。

说起来,思子还是最喜欢写小说。原因么,他认为散文只能算是准文学,写实,对想象力要求不高,张三李四都能敲出几篇;诗歌自然高,可诗人早已成了过江之鲫,自己的诗才也相对有限,且早已过了诗龄,自认几十首诗作中有十来篇不乏个性品质,不多,亦聊以自慰了,再向纵深发展几无可能,除非天赐灵感;而小说,最具创造力和挑战性,自己善于天马行空胡思乱想,编得出故事来,奇崛灵异的故事,更喜欢掌控笔下人物悲欢离合生老病死的那种造物主感。他思量本我的内在隐藏着许许多多谜样的“子我”,自己想体验品尝各型各色的人生,而小说,能让他将这些“子我”按需分配给各类人物,去经历感受那些可梦而不可即的人生。故而,他的小说,本质上就是其人的自画像,或写实或写虚,或美化或丑化,或浓缩或夸张,以各种形态色彩,从多个不同角度。曾有尖刻的读者斥责《劫持》是无知男人的YY,话糙理不糙,他老实承认YY形容得到位 — 别忘了文学大师中YY专家不少,但对无知男人敬谢不敏。投身于自画像中,也是另种形式的演戏 — 虽然没有观众,这方面的天赋他多少有些,常常是长夜孤灯,独处斗室,爬格子爬到起伏跌宕处,脱胎换骨进入到笔下角色,或癫狂大笑或痛哭流涕,只是不能自已。

文学即人学,小说乃人学之集大成。思子曾于写作随笔里谈到:“小说选材经典要素之一:写小人物、下层人物、卑微人物、残缺人物、非正常人物。从文艺复兴的塞万提斯,古典的雨果、契可夫,到现代的卡夫卡,大师们行文莫不如此。”他自己也有样学样,身体力行,看看他笔下的这些人物吧:灵肉扭曲的音乐家(《劫持》),身患绝症的高富帅(《死亡浪漫》),离家出走的卖艺人(《华盛顿DC的小提琴》),九死一生的逃亡犯(《越狱》),劫后余生的鬼魂体(《雕像时代》),穷困潦倒的留学生(《一块钱小费》),沾花惹草的痴情者(《血字》),云雨过后的不眠人(《夜深了),总之正常的不多。为反常者著书立传,才正常,最正常。这是他的小说人物观。

思子性情独立,外冷内热并不孤僻,只是因为太忙而没时间社交,虽然心灵超前开放。喜欢冥思苦想,自谓诗人气质,独往独来,孤家寡人。这反映在了他的自画像小说里:人物不多。岂止是不多,而是少得不能再少,不是荒岛上的孤男寡女,就是大漠中的单身一人。这既是他的短板,亦为其特色。另外,他对自己笔下的人物较狠,主要是对男人,他们苦苦挣扎在不是肉体就是灵魂更多的是两者兼具的生死存亡线上,最后的结局不是不得善终死于非命,就是终身流放命悬一线,绝少例外。笔下人物的命运悲惨,却不好由此断定作者偏好悲剧。哭笑我自由之,思子本人是一个大悲大喜的矛盾混合体,如同他的前辈先驱贝多芬,惯于在黑暗中寻求光明,自悲哀中发掘欢乐。他的小说主旋律,大致都是这个基调。

聪明的作家回避置评自己的作品,原因很简单:自谦言不由衷,难逃虚伪之嫌;反之老王卖瓜惹人厌,无异自找麻烦。既然横竖左右不讨好,莫如闭口不谈,装酷!美其名曰蛋下了就此与我无关。思子不够聪明,情商也有限(他的贤妻时不常提醒他注意这两点),且受热情的文集主编之托,只是想试试看。更何况,装酷未必就不虚伪,母鸡产后都知道呱呱叫,自认瓜好为什么不能坦诚大胆地做广告呢。

《死亡浪漫》:这是思子的首部短篇小说,初试啼声即不同凡响。当年做学生打工时,他近距离接触过一位年轻的卢伽雷氏症患者,而且还是一个诗人;他自己也曾有过数次瘫卧在床,聆听着死神的脚步由远及近的经历,都算是原始素材。小说写的是单相思,又采用了第一人称书信体,会让人联想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拙劣的模仿,还是巧妙的借鉴?实话说:都不是!思子读茨威格,那还是十几二十年前的事情。本作自认百分之百独创,从故事情节到表达形式,而立意格调与尊敬的大师之相比,只高不低。题材和文风于汉语文坛皆为罕见,引来读者好评如潮,如有狂热的捧场者写道:“读完这小说我的心得:震撼、惊艳、心悸、媚惑、魂锁、飞魄,是激迸的火山,是滔天的洪流,是海妖的迷航,是星际的游荡,在偷窥心灵活动的暗潮里,竟有如此伟大圣洁的爱情,病体倚重着狂热的单恋对抗死神的预约,丝毫不带猥琐卑劣,更绝不搀和苟延残喘,这是何等悲壮的生命礼赞诗歌,蘸满灵气整篇幅自在地挥洒,往返重复再三阅读,苍天啊,这是杰作,文坛肯定的杰作才子啊,中你文箭落马的又岂止身经百战的文将军啊!”(ling1984的博客)

《华盛顿DC的小提琴》:又是爱情戏,却是来源不明,似乎可算一时心血来潮的灵感之作,应该和作者当年在华盛顿DC工作过一段时间有关。写得顺风顺水,毫无坎坷。网络纸媒上发表后市场反馈不错,随之而来的评论美文比原作更青出于蓝。小说讲述了一个反传统爱情故事,东女西男组合是平庸的现实,白领公主爱上了街头王子是凡俗的理想,此段罗曼蒂克到底是可歌可泣还是虚饰矫情,需要由读者来评判。其实本篇的主旨不在这见仁见智的花前月下,而在无家可归或有家不能回。刻画自我流放者形态,探索挖掘其深层心态,不无现代价值意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思子首次尝试反传统写法,无师自通跟着感觉走,竟操作得得心应手,完成得有韵有味,一曲诗体意识流应运而生。希望将来有机会再卷土重来。

《一块钱小费》,《圣诞树》:从整体故事到内容情节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真人真事的纪实作品,主人公即作者本人,人物的行为举止所思所想,正是当年他一家子煎熬于水深火热中的如实写照,真实境况比小说情景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人生即小说,人生胜似小说,信矣!两个只能于现实生活中自然而然产生,而想象力再丰富的大脑也难以凭空编造出来的故事,泥土样朴实,活水般灵动,可遇而不可求。叙事文笔不论,情节堪比经典。“有欧亨利之风,有福克纳之心,难得的好文章。”(文取心)如果说《警察与赞美诗》、《麦琪的礼物》那出人意料结局带给读者的是眼泪,《一块钱小费》、《圣诞树》带给读者的却是微笑。这一点有几分了不起:面对血泪交织的人生,写悲剧比写喜剧容易,笑比哭难得太多太多。

《硕鼠》:为长篇小说《动物大起义》(未完成)中的一个场景,独立成文作为一个短篇。荒诞中见实情,搞笑中显残酷,真中带假,假时亦真,是作品追求的艺术效果。“夸张生动,有科幻感,立体感,象电影院看3D片。你描写的场面用3D技术拍摄,振憾。”(Xiaoman)这个评语令作者莞尔。顺便说一句:以野生动物为素材、题材的诗歌、散文、随笔和小说,在思子文集中占有相当部分,多篇作品如《雪豹》、《白天鹅》、《乖儿她》、《动物三国演义》等让众多读者不吝美言,在当代汉语诗人作家中不多见,反映了一种难能可贵的21世纪人文意识。

《动物大起义》故事梗概:恒古至今千万年来,世上万千物种饱受那贪欲横流、残暴嗜血的所谓万物之灵的屠戮、灭绝、压榨和摧残。终于,全动物向全人类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席卷全球的奴隶大起义。面对这开天辟地的突发事件,人类该怎么应对,结局将如何收场。作为一个半环保半科幻的现代题材,本小说的想象惊人,视角不凡,潜力无限。只可惜刚开了个好头,作者竟又自行流产,改弦易辙了。为什么会是这样?

《雕像时代》:与《动物大起义》同样,这是一部想象力恣意妄为得登峰造极,情节奇异怪诞得令人毛骨悚然的作品,满是超前的先锋意识。“生动,离奇,迷幻,跨越,万花筒般的镜头,引人入胜,而又疑窦横生。”(唐夫)如果有所谓的“末日小说”,它就是了,同时,又绝对不乏现实批判意义。人性的贪婪扭曲,生命的无常幻灭,存在的虚无荒谬,末世的惊悚悲惨,全部被匠心独运地熔于一炉。它是科幻,又不是科幻,科幻一词难以概括其繁博精深之内涵。一个绝佳的题材,可惜至今仍然还只是个半成品。这次思子不承认自己要半途而废,只是还没抽出时间将其完成而已,但最终能否如愿,他心里也是实在没底。为什么会是这样?

《血字》:一篇婚外性小品。写得飞快,却不乏心血注入。思子回应读者道:“小说应该努力刻画人物行为与心理的矛盾性、复杂多变性,这些都出于深层人性。小说切忌将人物表层单极化。”“小说塑造人物,一是表现人物的完美,二是表现人物的不完美。”这里他做到了,以一支表浅意深的笔。这是一篇既抓人眼球,又容易引起争议的文章。蒙娜丽莎在微笑,笑什么?有人说她初恋了,有人说她结婚了,有人说她怀孕了,还有人说她婚外恋了,而事实真相就是没有真相。任凭读者众说纷纭,作者在旁含笑不语。

《夜深了》:这是一篇颇具潜在张力的超短小说,一篇不论内容还是形式都不像小说的小说。袖珍的篇幅、散文笔调的叙述、几乎没有情节而不成故事的故事,承载着深不可测的思辨内涵,区区百字抵千言万语,以小搏大再不能过。自然,曲高和寡,本篇极难理解,因为文本精短,留给读者的想象诠释空间极为广阔。如果不是对灵与肉、生命与性爱那奇妙、诡异而荒诞的相互关系具有超凡脱俗的感悟与思考,赏识本小说绝无可能。点到为止,就此打住。

《越狱》:重头戏压轴,这是思子迄今所完成的(!)篇幅最长,同时写作年代跨度最大的小说。2006年动笔,一年左右写了四万多字,按他的速度不算慢了,写手网友们的反馈也热烈积极。可接下来,他竟莫名其妙地撂挑子不干,彻底歇工了,转身去开辟新战线,写散文,写新小说,写贝多芬,就是不肯回过头来将本篇完成,哪怕这已演变成了时不常想起来内在就隐隐作痛的一块心病。有病不治,况且自己就是那医生,手到自然病除。为什么会是这样?直至转眼十多年后 — 时光飞驰得总是比想象的更加恐怖,2018年,他忽地大彻大悟,痛改前非,奋笔疾书,以半年多功夫完成了下半部的四万字。谢天谢地,总算没有再创烂尾工程。

这是思子的力作,一部于当代汉语文坛足够冷门的作品:洋洋九万字,接近长篇的规模,总共只写了一个人,一个在大漠中孤身漂泊游荡的人。一部一个人谱写的史诗,听上去似曾相似?自然,西方经典中不乏先例:《鲁滨逊漂流记》、《热爱生命》、《老人与海》。那么,《越狱》与其前辈范本的异同在哪里?— 它是《鲁滨逊漂流记》般的历尽千辛万苦也要千方百计活下去的现代版,但又绝非仅仅就是要活下去,活下去的动机、目的和意义远非活下去本身,为活而活那是任何野生动物出于天然本能都会做,且做得远比人类更为出色的事情;它是《热爱生命》般的热爱生命的升级再现,与不自由毋宁死的最佳演示,但九死一生也要活下去的动因绝非仅仅是出于热爱自由和生命,如果失去了活下去及获得自由的希望和动力转而厌倦甚至憎恶生命,还要不要义无反顾无所为而为地活下去,换句话说热爱生命要活下去,不热爱生命是不是也要活下去;它是《老人与海》般的百折不挠宁死不屈的硬汉精神的重演,但却不是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击败的翻版,意志至上、精神胜利无由在这里充任当仁不让的主旋律,生命的本体意义既不是一道意志选择题,也不是一道精神证明题,励志故事无需小题大做。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它到底究竟是什么?一言以蔽之那就是 — 生命即牢笼,人生就是越狱!!

作品走马观花完毕,接下来探讨这个接二连三出现的问题 —“为什么会是这样?”也即这个热衷于小说创作,梦想成为优秀小说家的思子,为什么几次三番自废武功,人为终止正进行得顺风顺水的写作工程,另起炉灶到其它专题?

表层原因:在个体性情上。思子的思维过于活跃,奇思异想层出不穷,常常同时有几个写作动机在脑海里翻腾。大脑多动症,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好的是永远不愁没米下锅,坏的是容易老熊掰棒子。而书写中长篇小说,需要的是耐得住寂寞,认准一个既定目标,心无旁骛弃而不舍地钻下去。这是他欠缺的一种素质。好几次一个产品还在生产线上,新的灵感创意袭来,欲罢不能,忍不住就见异思迁。说移情别恋还是好话,其实他这是在逃避,逃避长期艰苦的工作。

深层原因:在人生思辨上,涉及作品的主题意义。思子有些好高骛远,却也努力寻求富有人本关怀和终极意义的主题,自认找到后开始着手创作。而骨子里,他是一个根深蒂固到了无可救药的怀疑论者,惯于自我质疑和拷问,心理充斥着矛盾与冲突,浑浊纷纭,剪不断理还乱,比如他坚信上帝的存在同时又疑惑上帝的做为。一部小说如果不能一鼓作气搞定,旷日持久之下,倦怠之余,他就会陷入某种深重的纠结:自己点灯熬油、殚精竭虑地写这东西,究竟有个什么价值意义?它真的值得出笼问世吗?值得你为之耗费宝贵的时间生命么?即使完成了又怎样?写的时候欺骗自己,写出来后欺骗读者,是不是这个程序?岂不成了一出自欺欺人的骗局。质疑是泄气的开始,再而衰三而竭,结果自不言而喻。经过不断反思,思子开始逐渐明白:任何经过严肃思考后认准的主题,必有其存在的道理,最终能否达成你所寻求期望的所谓价值意义,关键在于作品完成得怎样,而不在课题本身。触类旁通,存在即合理,太阳底下无新事,任何人文课题都有其发展潜能。一个貌似高深的主题,可以被糟蹋成败笔废品;而一个明显的浅薄主题,也不无被打磨成精品杰作的可能。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一块大理石可以雕成个猪八戒,而一团泥巴可以捏出来一个大卫。

思子已不再年轻,身心状态依然处于上佳,谈不上雄心壮志不减,亦毫无心灰意懒,他只是想写下去,永远地写下去,直至生命的终点。迄今为止一直是业余创作,感到自己的潜能还远未发掘完毕。除了上述几个半成品,另外还有几个颇有价值,且已基本酝酿成熟的小说计划,只等着天时地利人和凑齐了就剪彩开工 — 够他忙活的,也是个劳碌命。只希望能够做到写一篇,就完成一篇,不要再总是朝秦暮楚,时间精力实在是浪费不起了。今生今世,除了写作,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什么更有意义的事情,而写作是否真的有意义,他也深表怀疑,对之怀疑的事情却不能不努力去做,因为他别无选择。他是一个自我存在意识深重的个体,长年累月沉湎游走于天问的迷宫,缺少通常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只是隐隐约约感到,这是上帝指派给他的一个终身制工作,自己只能,必须尽力而为地去做。自然明白这听上去有些好笑,可谁知道呢。再者,成就感乃虚荣心的美容版,证明自我不脱自欺欺人;寻求共鸣有理且无理,你永远只是你而非他或她;博取名利为以上问题之和的异化变体,看透容易超越难。不论怎样,写作能够让他比较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还呼吸着,还思考着,还在向前走着 — 不算一具行尸走肉般地走着,还在享受着甘美的人生与生命 — 我写故我在。这是写作带给他的莫大回报,除此之外,夫复何求呢!

2019年8月于安大略温莎



我的黑暗是一湖水,我的光明是一条鱼
2019-12-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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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思

#2  

爱阳的文字是否受贝多芬音乐影响,full of passion, 确实有文字天赋,再接再厉。

文字大致属理性范畴的,音乐想象空间更广, almost an alternate reality, 容易沉迷:) 艺术爱好增加了我们生命的维度 (otherwise one-dimensional),是必需品

小说也是 live another unlived-life, like music


2020-1-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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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康

#3  

实话实说。


2020-1-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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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忍

#4  

爱阳是天生的作家,下笔入神,滔滔不绝,很厉害!

思绪涌出来后,我觉得重要的是要编辑,为了表达思想要剪裁,割舍。一切材料都应该是为主题思想服务。

我写小说有时有材料无思想,有时有思想无材料。我觉得一个好的小说家,一定要有丰富的生活和体验,不然很难。

随便说说,没有针对性。


2020-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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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5  

谢谢各位点评!

个人中短篇小说集将出版,此为自序。主编说这“绝对是我读过的风格最鲜明的序言”。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20-1-6 21:18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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