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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逸士

#1  偷之種種(舊文)

不告而取是謂偷。偷者即是賊。但是賊也要給自己取個雅名﹕樑上君子。如果這個賊
偷亦有道﹐劫富濟貧﹐那麼冠以君子之名還不辱其神聖之職業。但“君子”上面還
得加上個引號﹐以別於紳士中的真君子﹐也可別於偽君子。
       
賊有各式各樣的。孔乙己說讀書人竊書不算偷﹐不過還是有個名目叫雅賊。雅賊到
了現代﹐擴大了偷竊範圍﹐更多的是偷別人的IDEA(概念)。如果你有篇文章投去某
一報章雜誌﹐過幾天該報章雜誌上會出現一篇文章﹐題目可能與你的似曾相識﹐內
容大同小異﹐表達的概念則完全相同。這還算是較聰明的雅賊。笨的雅賊會原封不
動﹐搬抄過去﹐於是給人抓住辮子﹐挨了“鞭子”。如說不會自己寫一篇嗎﹐何必
背個賊名﹐大概才有不逮﹐又想出名。倒也值得同情。
       
偷香竊玉又算什麼﹖那叫採花賊。小說裡的採花賊經常用迷香或蒙汗藥把女的弄昏﹐
有的爬窗而入﹐進行強姦。至於現代用安眠藥放在飲料裡的﹐乃是採花工具的現代化。
至於有權勢的衙內子弟﹐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兒到處拈花惹草﹐勾引誘惑良家婦女﹐且
又兩廂情願﹐或者走走楚館秦樓﹐招來坐台女郎﹐雖有採花之實﹐卻不能以賊論之﹐
因為他們都是“正大光明”地進行的。如果雙方都在玩玩婚外戀﹐而又不讓對方的
丈夫或妻子知道﹐這就叫偷情﹐可名之為情賊。
       
小說中經常有這樣的情節﹕在古代有個獨處深閨的小姐﹐一次偶然看到一個俊俏的
少年郎﹐於是芳心系之﹐茶飯不思。她的心可謂被偷走了。不過這種情況下沒有偷心
賊﹐因為這個少年郎可能根本不知道被人愛上了。如果如果這個少年郎始愛終棄﹐
使那個少女變得整日神思恍惚﹐做什麼事都心不在焉﹐那麼這個少年“狼”就是
“偷心賊”。
       
以前佣僕家奴小廝使女吃不飽時常去廚房偷東西吃﹐謂之偷食。但塵世中居然有些
人﹐既非此種身份﹐本來可以公開大方地吃的﹐偏要賊頭狗腦偷偷地吃。每當飯前﹐
菜餚已經放在桌上﹐他會在沒人看見時﹐拿手抓些盆中的食物吃﹐吃好後還要撥動
一下﹐使人看不出盆中的食物已經被偷吃了一點。這種人一付猴急相﹐一定沒見過
世面。其實如果肚子餓了﹐大大方方拿筷子夾一點吃吃也未尚不可﹐真不必要那麼
偷著吃。這說明從小爹娘沒教育好﹐才會有這付饞相。

上述情況還不稀奇。更有甚者﹐有的富家出身的公子小姐到別人家去作客﹐看見好玩
的小擺件﹐完全不值錢﹐本來可以自己花錢去買﹐卻會乘人不見時﹐偷偷拿起藏進自
己的提包或口袋裡。像這種非正常行為是一種病態﹐叫作偷竊癖。真是世界之大﹐何
奇不有。



天生我材竟何用﹖
2009-10-1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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