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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荷

#1  也谈周作人的“汉奸”之说

  心远先生写了一篇关于周作人和郁达夫在汉奸问题上的一桩公案的质疑,其实对于汉奸一词,我本身有许多的保留意见,所以对于历史所谓的论断,本身并无太大的兴趣。而历史这个东西,去伪存真实在也是很难的,相隔了如此之久,当事人又皆纷纷离开人世,重新拾起,怕也难断是非。

  此二人之散文皆是我素来推崇和喜爱的,我更愿意从文阅人,而不是所谓的历史资料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忠奸,何况没有一个人是可以用简单的是与非轻易了断的,尤其是如周作人这样在中国文化史上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一代大师,就更不是一个汉奸就能定论呢。

  原本对于文化汉奸这个词就觉得很好笑。所谓文化汉奸必定是以出卖中国文化为前提或者在沦陷期间宣扬日本文化为前提,可是这两样,显见是没有任何事例支撑的。仅仅因为其为文化名人,在特殊的年代里担任了一个伪职务,既未曾与日本人积极合作,也不曾有什么伤天害理之事出现,毛泽东也曾说其“没有杀人放火”,就扣这么大的帽子,而且要压得人再不能稳身立足,这实在是很罕见的,而且也可算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政治现象,即所有的一切都必须在政治的前提下进行评论,因为周作人没有为国而死,受了嗟来之食,便否定了其人及人品,这是我们对于文化本身的一种极大蔑视。

  如果因为其为文化名人,以其影响过于巨大,就在定其罪时,不以事实依据为前提,那么我倒对那句话表示怀疑起来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岂非成了一句空话,岂非成了无的放失,那诸如我等无名小卒,是否就可以选择国难之时作壁上观,不受任何的来自道德和社会的约束和审判?既然我们可以允许并且宽容对待平民在战争中的苟且偷生的行为,可以保护他们在战争中所该享受的权益,为什么我们就要剥夺那些文化名人相应的权利?他们也是人,也可以有权利选择生存或者死亡,可以选择反抗或者苟且偷生。

  文化名人,如果并没有战争期间有事敌行为,只是如沦陷区所有百姓一样的工作生活,那么是否就该治其罪,是否在治其罪时就要达到严厉惩戒,杀一儆百的作用?如此,法理何在?

  中国的文人,向来都有其懦弱之处,追求虚无多于现实,也时常吹嘘“浮生若梦”之说,本身人格上的缺陷不是一个周作人就能了事的,这些缺陷普遍存在于旧时文化人的身上,就是如今,这样的懦弱性是有增而不见其减,那么我们还有什么脸面来要求一个周作人。作为第一个在中国提出“人的文学”,“个性文学”“平民文学”之人,他本身的性格中也存在着的严重的悲观主义,“消极对消极,消极之中求积极”,这是造成其所谓汉奸悲剧的一个原因。而且他认为中国人对于“专制的痴迷”是根本不可改变的,这些都导致了他更为悲观的人生走向。

  另有一点,我很是疑惑,周作人完全可以离开当时的北平,如许多的学者教授文化名流一起逃到南方去,可是他却没有走,难道真的是为了那并不值钱还被人痛骂与不齿的教育长职务吗?以周作人从前的睿智和为人,我想他不难知道其后果是什么。我从来不觉得逃走的就是英雄,留下暂且安身的就是狗熊,中国人有故土难离之说,既非军人也非政要的周作人在北平当时有家有产有业,并且接受了北大委托其看管保护校产之责,按照他一贯的淡泊世事来看,不走的可能性比走的可能性要大。留下来要生存,那么在伪政府里做事和直接替日本人做事还是有差别的,这点来说,郁达夫获得了普遍的同情和认为,是值得玩味的。不能以其未用郁达夫之名从事而做托词,这是不能站住脚跟的,做事的人是他本人就足够了,无须什么名什么其他的份。而且因为其死于日本人刀下就成了烈士,这也是让人觉得比较疑惑的,难道我们也要求周作人死吗?难道他不死于日本人刀下就活该他倒霉背负汉奸之名吗?

  正如心远先生的疑惑,“周出任的是伪职,郁当的是日军军官;周当的的是文官,郁出任的是军职”,如此看来谁更象汉奸呢?难道我们仅仅因为某些权利者政治利益和需要就屈从于这样的一个历史论断,我想是对我们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后人的不负责任。

  其实不管是文人也好,是普通大众也罢,总好把自己的好恶观念强加于他人头上,也极力去把别人推上祭祀的神坛,作为所谓的标榜,所谓的靶子,是根本就不在意当事人是否愿意的,也不管当事人是否能承受得住。如周作人之任伪职,竟有舆论公然曰“城可失,池可破,周作人不能投降”,“否则唯有一致声讨,公认先生为民族之大罪人”,难道周作人一人就能颠倒乾坤,就能扭转局势不成?谁剥夺了周作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在沦陷区的周作人,我就算不信一些传言,诸如“在敌伪统治时期,周作人先生与我地下组织也有过一些联系。”之类,但是我确信这样的事实,因为这些是有据可查的,如为李大钊处理后事,亲写“求仁得仁”,并参加其公祭活动,而且对于李大钊的家人给予了极大的帮助,而且保存了大量李大钊的书稿,仅这些,我都以为能窥见一个人的品性,至少这样的一个人是不能与龌龊小人划等号的。那么他究竟出于何种目的而留守北平,留任伪职我想已经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从他所遗留的东西中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并且是历史文化的宝贵财富,这些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对这样一位文化名人说一声真心感谢的话吗?难道不足以确认其在中国文化方面的地位吗?

  周作人在谈伪职一事时曾经致鲍耀明信中是这么说的:“关于督办事,既非胁迫,亦非自动(后来确有费气力自己运动的人)。当然是由日方发动,经过考虑就答应了,因为自己相信比较可靠,对于教育可以比别个人出来,少一点反动的行为也。”我想这是作为一个文人本身善良的想法,战争期间可以不看电影不听戏,却惟独不能耽误的是教育,谁也不能担保这场战争能持续多久,那么沦陷区的教育难道落入日本人手就更为妥当吗?让北平的学生都接受日式教育吗?真正沦落成异国文化的产物吗?这样的结局难道比周作人接任更为称道吗?

  对于日军侵华,周作人曾著文怒指:“日本文化源自中国,现在中国衰败了,日本却如此残杀中国人;西方文明源自希腊,希腊也衰败了,却从未见西方人如日军残杀中国人般地残杀希腊人”。周作人曾经在送李大钊的女儿去延安时说“我绝不会做对不起中国人的事。” 据北京大学钱理群著《周作人传》(十月文艺出版社90年版)载:“周作人任教育督办伪职期间,他曾多次从各方面照顾李大钊的长女星华,并帮助星华与李大钊的幼子光华从北平转往延安。他对李大钊的次女炎华及女婿侯辅庭也竭尽掩护之责。周作人与□□地下组织有过一些联系,大概也是事实。”

  著名“胡风分子”贾植芳说:“我的嫂嫂李星华,是中共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先生的长女。一九三七年日本侵占北平后,定出严苛法令:凡离京外出者,均需有人作保,如发现有不轨行为或反日行迹,连同保人严加惩处。李星华想去延安,但无人敢作保。周作人当年与李大钊在北大任教授,二人曾是学术好友。他毅然为李星华作保,并且资助路费。临行前,周作人对李星华说:”你一路多加小心。我在延安,没有什么熟人,只认识毛泽东,你见到他,代我问他好。“那年,是我在陕西接应嫂嫂,把她送到延安。”(见《民主中国。1998年10月。贾植芳访谈录》)

  我想从以上事例看,周作人是有自己的想法的,而且在移交他所保存的大量信函中除了许多是与陈独秀等人来往书信外,还有是周作人为街坊们帮忙而收到的感谢信。从这些来看,难道还不足以让人觉得周作人并非在人格上毫无建树之人。
  
  汉奸一词,几乎令人望而生寒,谁也不肯把自己往那个行列里靠,所以就有汉奸的后代为所谓的祖上汉奸洗脱罪名之事,也就是所谓的翻案。那么我不是周之后人,本也无为其翻案的必要,但是,我以为能把历史人物更趋近于真实,是对我自己的一个心结的解除。当然是不是汉奸都不影响我对周作人文章的欣赏,其作为中国散文第一人的地位无可撼动。有些东西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所以我更愿意看积极的一面,对于后世更有积极影响的一面,也就是一个人总是有善可以让我们品味。
 
  关于周作人在文化上取得的巨大成就,非本篇所要讲述之内容,就不赘言。随着历史的延伸,我相信人们会更加认识到周作人在文化上的成就和贡献,而不在纠缠于一个汉奸喋喋不休,本末倒置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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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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