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注册 | 登录 | 首页
作者:
标题: [原创] 杂文:负负得“富”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汉水楚天

#1  [原创] 杂文:负负得“富”

负负得“富”

如果数学中的“负负得正”定理颠扑不破的话,那么当代经济生活中的负负得“富”论,大概也无懈可击。这是在下观察、研究现今经济现象后得出的独家立论,申请专利保护。

大凡立论,除论点鲜明,还须论据充分,概念确切。为此我们先须弄清什么叫“富有”。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注释的:拥有大量的财产。也就是说,只要财产大量,无论什么方式拥有,都可以叫富有。于是有人通过负债的合法方式,多方借贷他人或国家财产为自己所有,然后负心负约,不予归还,据为己“富”,从而,使自己成为事实上的富有者,岂不是“负负得富”么!

尽管由数理常识可知:任何负数小于0或曰0大于任何负数。然而一个身无分文却负债累累的人,他却富于任何财产为0的人。这就有悖于常识了。

日本一个叫西崎的商人,其负债额早在10年前高达30亿美元,堪称世界第一“巨负”。时年60岁,如此巨额负债可能至死也没法还清.但他自己和他周围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世界第一“巨富”,且过着皇帝般的奢侈生活。有趣的是,他的46个债主,尽管有的急需用钱,但谁也不敢对他讨债,更不用说死逼还债。因为他们深知,一旦逼死了他,所有的欠债也都随之永远的“死”掉了。所以西崎一直以“巨负”的“巨富”自居,活得心安理得,活得自由自在。

这是巨富的东洋鬼子,其实“国产牌”的典型也不鲜见,毋须如此展其姓甚名谁。多年前,社会上就有人把负债经营视为改革开放的胆识和魄力,鼓吹“借衣打滚不破财,谁想致富多负债”的妙招,说白了就是通过合法的借贷或赊欠他人、集体或国有财产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负债越重,就占有越多,“富有”程度就越高。并且只须认账不赖账,欠账不还账,“人不死,债不烂”,就可以永远占有。法人借权力之便欠企业的,使单位“负”自己“富”;老板欠员工的,使群体“负”了个人“富”;甲方亏欠乙方的,使彼家“负”了此家“富”。等等。而真正敢以“负负得富”弄出个天文数字来,则无论正负,他就是巨富──如此逻辑命题,假若数学家华罗根再世,恐怕也百思不得其解!

笔者此论不算高明,也不精辟。但显而易见,此类“负”国、“负”民、“负”集体的不法之富,终使不少人由负债者成了历史罪人,受到了应有的“待遇”。

拙文若能警醒世人,再申请专利,才算有点价值


2010-6-29 19:33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thesunlover

#2  

象有句话说的:你欠债主一千块,债主牛;你欠债主一千万,你牛。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10-6-29 21:44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汉水楚天

#3  

发挥得好!


2010-6-29 22:10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弓长羊习习

#4  

若能警醒世人,的确有价值了!

欣赏佳文!!!


2010-7-12 23:18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 上一主题 侃山闲聊 下一主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