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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看明日之环宇,竟是黑旗的天下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xzhao2

#1  试看明日之环宇,竟是黑旗的天下

奥巴马的宣誓就职,其历史意义其心理震撼其八方关注已经不用多说。马上就会为世人皆知。

想要继续阐发的是——

人类据考证是从黑非洲走向世界各地。尽管很有些国人鄙夷黑鬼——单看当时对康朵莉莎的攻击就能说明问题。现在终于出来了一个一半黑人血统的美国总统,再由于黑色在颜色光学上的强烈掩盖作用,这个黑色的肤色远远压倒了白色。整个一个第一家庭属于黑人家庭非裔家庭无疑。

这种情况在中国是无法想象的。设想一个肯尼亚留学生和北大某女学生因同窗情谊发展成爱情婚姻(这儿不是美国大兵——往往又可以想象成黑人大兵强奸北大女学生沈崇)生育一个混血儿。这个肤色很黑(不是美国南方那种漆黑)的小男孩成长到四十开外,能够当选国家主席?!不要说这样的一个个例,就是少数族裔比如新疆西藏云南白族布依族辽宁朝鲜族等等,谁又能当选全党全国哪怕人大政协第一把手?都是副职体现民族大团结——尽管他们她们不是外来留学生下的种而是地地道道父母双方都是自豪的中国人。

也不必单单责难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哪怕是英法德日都没有丝毫可能。

于是,梦想实现的魅力吸引力自不待言。可以设想也可以断定在这样一个个例诞生之后对非裔族区的小朋友们的鼓舞作用巨大——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

以往,在美华人往往有相当数量的人鄙视黑人。认为他们她们不求上进又是犯罪率最高的一个族群。可是往往忘了只要接受过高等教育进入中产阶级进入主流社会的非裔远比白人对华人友好。

曾经有过一些亲身经历,随便举一个例子。当年在匹兹堡,穷得嗒嗒滴——在街上看到一个还算可以捡回来的床垫。匹兹堡的冬天好冷啊——一个人挣扎着把它来回翻身以便尽可能的靠近租住的公寓房。来来回回的汽车无人关注,直到一辆汽车突然刹车,打开车窗了扔出一副手套——那就是一个黑人坐在司机座上。

不否认有的是懒的不好好学习的。但是只要黑人上进那种精神远非华人能比。比如拉丁裔也不懒,但是从抱成团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来说远远不及非裔。

越来越多的非裔会力求上进更上层楼。可以预计那速度将会超越任何一个族裔。不信但看非裔在演艺界的比例尤其是奥斯卡奖的比例和上升速率。

再加上红旗到底能打多久——别忘了资本家是先进分子代表是共产党组成成员之一——从井冈山走出来的老问题,试问人类从黑非洲走出来难道就不能认为非裔才是全球人类的祖先需要我们这个最最讲究祖宗的大汉族崇拜吗?

其实唐宗就不是汉人,成吉思汗更不是。“我大清”同样不是,又有考证据说明太祖是回回——伊斯兰。所以说假如真有一天奥巴马的深圳弟弟在中国播下种子——一个混血的中国公民日后成长成为国家主席,那才叫有意思呢!

P.S.

终军:奥巴马与林肯

 奥巴马的就职仪式在即,传出新政府有意体现林肯的风格,如乘火车赴任,使用林肯曾用过的圣经,依照林肯喜爱的菜单准备国宴等等。这显示了奥巴马对林肯的尊崇。实际上,奥巴马和林肯比较起来,两人还真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他们都是出生在外州,而在伊利诺州奠定了他们的事业,并以此走向全国。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后来随家庭西迁,最后来到伊利诺州,定居在首府春田市(SPRINGFIELD),以路师为业,并担任过联邦众议员,积极参与地方政治,1860年当选为美国总统。奥巴马出生在夏威夷州,成年以后,除了几次外出求学外,大部分时间都住在伊利诺州芝加哥市,曾任大学教师和州参议员,2008年当选为美国总统。

  两个人都是家境贫寒,亦无家族奥援,全凭个人努力,拼搏奋斗,登上了权力的顶峰。他们的故事都是美国梦的典型体现。林肯来自下层社会,父亲是一个垦荒农民。他出生在小木屋里,成长在荒野之中,从小就帮家里做农活,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奥巴马生父是一个非洲黑人,母亲来自于一个普通白人家庭,父母婚姻的变故使他的幼年生活很不稳定,甚至还在印尼生活了几年。黑色的皮肤带来了无形的歧视,多种族背景也难以取得社会认同。生活在社会边缘使奥巴马的成长与奋斗比其他人更为艰难,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的梦。

  他们都以擅长演讲而闻名。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具口才的总统之一,他的演讲朴实无华,逻辑严谨,鞭辟入里,寓意深刻。 “葛底斯堡致词”是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演说之一,任何一个美国学童都会背诵。演讲中提到的“民有,民治,民享”更是妇孺皆知。其他的演讲如“第一次就职演说”,“第二次就职演说”,“分裂的房子”也名闻遐迩。奥巴马也以口才闻名。其演说语言流畅,节奏清晰,滔滔不绝,激动人心,很具鼓舞性,是近年来少有的具有演讲口才的总统候选人。在竞选中的很多次大型造势集会上,成千上万观众都因他的演讲而如醉如痴,狂呼不止。他的著名的“YES,WE CAN”在一夜之间便传遍美国,甚至风靡全球。很多人认为,擅长演讲是奥巴马竞选获胜的一个重要因素。

  他们都是在面临着严峻挑战的情况下接任总统职位的。林肯就任时,南方7州已经公开宣布独立,另外几个未独立的州正在观望,因奴隶制而造成的长期纷争使民心十分沮丧,对国家前途失去信心。社会因分裂而动荡不安,暗杀林肯的谣言四起,以至林肯在前往华府就职时,一度不得不化妆乘车(arrived in disguise in Washington,D.C.)。奥巴马就任时的美国正处在自1929年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中。公司倒闭,银行破产,失业路大幅上升,连素称美国经济支柱的三大产业--汽车。钢铁,建筑业都一蹶不振,嗷嗷待毙。经济跌到空前的谷底,人人束手无策,而在外交方面,美军陷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旷日持久,耗资巨大。奥巴马是否能像林肯那样,领导美国度过危机,人们正翘首以待。

  林肯的不寻常的出生和他的传奇式的死亡,他的卑微的家境和他对国家做出的非凡的贡献,他几乎没有进过学校但他写的许多国务文件和做的许多演讲都字字珠玑,以及他外表虽十分丑陋但内心却宽厚仁慈,这一些似乎是矛盾的组合使得林肯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负众望的总统之一。很多有影响的历史人物(文官如威尔逊总统,武将如麦克阿瑟将军)都独尊林肯。奥巴马处处模仿林肯,也就不足为奇了。

  林肯当年在离开春田市前往华府就职时,曾在火车站台对前来送别的乡亲父老发表了一篇告别演说,内容颇为动人,并流传至今。其后有一些总统试图模仿,但没有成功(如1960年当选总统肯尼迪也作了一篇家乡告别演讲,内容现在已没人记得了)。奥巴马处处要模仿林肯,不知是不是也来一篇告别演讲。

  附:林肯的告别演讲(1861年2月11,春田市)

  乡亲们,现在我心中的离别伤感,他人是难以体会的。我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于这个地方,来自于你们的深情厚谊。我在这生活了20多年,从一个青年变成一个老人。我的孩子也都出生在这里,其中的一个已经埋在了这里。如今我将要离开这里了,什么时候回来,甚至能否在回到这里,还无法知道。我面临的任务比当年的华盛顿还要艰难。要是上帝不给我帮助,我是不会成功的。如果得到他的支持,我就不会失败。相信上帝吧,他会伴随着我,也会伴随着你们。他是无所不在的。让我们坚定信心,满怀希望。现在我将你们托付给他,也希望你们为我祝福。我在此向你们道别。



是非是我非我
2009-1-1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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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雨

#2  

>>>>所以说假如真有一天奥巴马的深圳弟弟在中国播下种子——一个混血的中国公民日后成长成为国家主席,那才叫有意思呢!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黄黑混血”的种子在中国出生,但愿他/她既不要因为有黑人血统受歧视,也不要因为是美国总统的亲戚而受特别多的关照。两者皆不可取。


2009-1-1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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