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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主义的渊源和发展(下)
    进入二十世纪后,西方世界的自由主义秩序因为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侵蚀而濒临解体,在30年代哈耶克为自由市场经济奋力疾呼时,集体主义计划经济在西方思想界已被广泛接受,势不可挡。人们似乎达到一个共识:未来的工业社会将是组织化、高度规范化的集体主义社会,因此,社会主义将取代自由主义成为新的社会意识形态。关于集体主义的兴起,韦伯在有关现代性的分析里曾预言现代机器文明将不断侵蚀个人自由,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和组织会束缚个性和个人自由的发展,他认为对付这样一个非人性化的、分离的世界,唯一的方法就是让个人创造出他们自己的价值观。韦伯(1864 – 1920)将现代社会看作禁锢个人发展的铁笼,认为集体主义的产生似乎不可避免,而哈耶克(1899 – 1997)则坚持认为,现代社会的问题并非来自社会行为的核心结构和模式,而是来自对这些结构的曲解。他认为自由主义学说在现代也并没有过时,因为自由主义将个人主权作为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主要组织原则,而在现代社会,生产和消费仍将以满足个人的需要为宗旨,这基于人的主观评价不具有可比性,只有个人才能判断什么事物符合他们的利益、什么事物有价值。同时,只有自由不受到威胁,个人才能做出自己的选择。哈耶克认为社会主义和各种集体主义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时作出的倒退,是一种“返祖现象”,会将人类社会带往奴役之路。哈耶克为自由主义的重新振兴孜孜不倦地努力,因此被认为是促成新老自由主义交接的第一人。

    1945年,波普尔(Karl Popper,   1902 – 1994)发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 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一书,批评极权主义并替自由民主制度辩护,在西方知识界影响极大。这部著作与哈耶克的《自由宪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1960),伯林 ( Isaiah Berlin,  1909 – 1997) 的《自由四论》(Four Essays on Liberty, 1969),以及稍后的罗尔斯(John Rawls, 1921 – 2002)著名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 1971)一起被公认为二十世纪自由主义的四大经典文献。

    “开放社会”的概念最早由伯格森提出,波普尔在他的书中将之定义为政治多级(Pluralistic)和文化多元(Multicultural)的社会。和哈耶克一样,波普尔也不认为人类理性认知可以达到完美并有能力设计未来的理想社会,他主张人类知识积累的进程是无法预知的,因此,没有人知道完美的政府是什么样子,于是次优的选择是一个可以和平更替权力的政府。文化多元不仅是开放社会的特点,也是开放社会不断改善、进化自身的活力源泉,在一个允许多元价值观存在的社会,政权的和平交替更容易进行。而 “封闭社会”的特点是政治单极、文化单元,权力更替常常只能用暴力革命完成。我们知道,自由主义有两个传统,一种传统强调人类的力量能够根据人类自己的规划来理性地决定世界,这是培根、霍布斯和法国启蒙思想家的传统,秉承构造论理性主义;另一种传统则突出人类的无知,强调人们在改变已经生成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模式时要小心谨慎,这是英国式的进化论理性主义。在二十世纪中期自由主义重新振兴之时,我们欣喜地看到,前一种传统已被抛弃,自由主义思想家们在如何建立民主政治制度方面达成共识,即渐近的变革、探索的过程、权力制衡和宽容多元。当然这是人们经过残酷的法国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后的极权统治,从中获取教训的结果。

    现代自由主义的另一特色是试图融合平等和自由。这集中体现在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主张“正义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和提出正义两原则(见附注)。然而,平等与自由是否能融合一直在政治哲学思想界争论不休,罗尔斯的正义第一原则(自由原则)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他的第二原则(差异原则)却受到自由主义人士的批评。同在哈佛的诺齐克(Robert  Nozick,  1938 – 2002)就以洛克的权利理论为依据对罗尔斯的差异原则进行了猛烈抨击,他认为罗尔斯力求达到的分配公平必然会侵犯个人权利,而政府为实现这种再分配所进行的持续干预更会威胁到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简略说说,自由和平等的不同侧重也是当代学界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主要争论焦点,如果说罗尔斯提倡自由优先,兼顾平等,那么社群主义则更关注平等(政治社群的善),而个人自由次之。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是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界的主要景观。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人们有时会混淆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实际上他们在三个方面是根本不同的(根据哈耶克的划分):第一,自由主义者不反对变革,总希望制度能不断得到完善,而保守主义者往往会采取政府权力来阻止改革;第二,他们对待权威的态度不同。保守主义者仅仅满足于权威的建立,对他们而言,重要的是权威没有被削弱,而自由主义者坚持要将权威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第三,对待知识的态度不同。自由主义者喜欢新知和对真理的探索,倾向以抽象理论和一般性原则作为政治见解的指导,而保守主义者不相信原则,更愿意以机会主义和实用主义作为他们政见的基础。哈耶克认为这样保守主义会走到知识的反面,滑向蒙昧主义。以这些观点来看今天美国的保守主义势力,也许我们会有更深入的认识。我个人认为,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前者关心的是权力(power),而后者关心的是权利(rights)。

    附注:罗尔斯的正义两原则 -

    1. Each person is to have an equal right to the most extensive basic liberty compatible with similar liberty for others.  (liberty principle)

    2. Social and economic inequalities are to be arranged so that they are both: a) reasonably expected to be to everyone's advantage and b) attached to positions and offices open to all. ( difference principle)